为了促进拍卖行业有序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安排,依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经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中拍协将组织2024年(第36期)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4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两个阶段考试均计划在北京举办。
第一阶段 笔试(纸笔作答),共三个科目:
7月6日(星期六)上午 9:00-11:30 《拍卖实务》
7月6日(星期六)下午 14:30-17:00 《拍卖法律知识》
7月7日(星期日)上午 9:00-11:30 《拍卖概论》
第二阶段 实际操作 科目:拍卖主持技巧。计划时间为8月24日、25日。
每个阶段考试的具体要求请关注考试前相关通知。
二、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拍卖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见《关于公布〈2024年拍卖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和〈考试大纲〉的通知》(拍执考〔2024〕2号)文件内相关信息。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4、品行良好。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也可报名参加考试(海南自由贸易港报考的外籍考生需参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材料和信息
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1.学历信息
考生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并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
无法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双面);
3.本人近期电子版1寸证件照片(要求:白底,jpg格式,像素295*413,文件不小于30KB),考试合格人员将用此照片制作证书,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
4.打印生成的《拍卖师考试报名个人信息表》,并签字确认。
以上所有上传图片均要保证图像清晰、方向正确、裁剪整齐、不留空白。报名材料和信息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考生须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www.caa123.org.cn)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1日起至4月26日止。具体步骤请按照《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操作手册》操作(见附件1)。
2、查询及补充资料
考生可在提交报名5个工作日后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根据驳回原因更新资料,资料补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3、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缴纳考试报名费80元/科,缴费时间截止为5月20日。缴费相关要求按照《2024年度拍卖师报名考试交费相关提示》(见附件2)。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考试之前,自行打印《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一律打印在1张A4纸,不可分页、双页打印,不可调整修改准考证格式,准考生背面需为空白,不得有任何字迹),具体要求请留意考试前中拍协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
(四)补考报名
报名补考笔试科目的考生应在本通知发布的报名期限内按要求报名。报考范围仅限2023年(第35期)新考生。
主持技巧补考的考生可自3月11日起至主持技巧考试补考报名结束(结束日期详见7月主持技巧考试相关通知),在网上进行报名。
四、相关咨询
(一)考试相关政策咨询
拍卖师管理部
联 系 人:张懿 刘颂
联系电话:010-64931499
电子邮箱:zhangyi@caa123.org.cn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网络服务部
联系电话:4008985988
附件1:《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2:《2024年度拍卖师报名考试交费相关提示》
2024年3月11日
原文件及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caa123.org.cn/mainSetting/99/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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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安排,依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公布《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和《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和《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对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法、各科目试卷结构与要求均做出了说明和规定,请认真阅读并做好考试准备。
附件1.《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2.《2024年拍卖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24年3月11日
原文件及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caa123.org.cn/mainSetting/99/1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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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拍卖协会,各机动车拍卖企业:
为全面了解我国机动车拍卖行业经营状况,深入分析当前机动车拍卖市场发展趋势,我会继续对全国机动车拍卖市场开展专项统计,现将2023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2023年内有开展机动车拍卖专场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协助我会通知本辖区内有关拍卖企业,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填报工作 。
(二)请各有关拍卖企业事先按照填报内容整理好数据信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后台(http://www.caa123.org.cn/index),在“机动车统计”栏目中进行填报。
(三)填报数据信息须准确、完整、详实,不得虚报、瞒报、乱报。重点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中拍协车委会负责对企业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有疑问的将要求相应企业进一步提交证明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五)填报流程见附件1,填报内容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一)操作技术咨询:400-898-5988
(技术服务QQ群642609964)
(二)填报内容咨询:王彬俨,18571866801,010-64934399。
附件:1. 机动车拍卖专项统计工作填报流程
2. 2023年度全国机动车拍卖专项统计表
2024年2月19日
原文件及附件下载链接:
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企业、拍卖师:
为规范拍卖师与其职业身份有关的执业行为,塑造并维护中国拍卖师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促进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分会执委会2023年年会审议,通过了《拍卖师自律公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附件:《拍卖师自律公约》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拍卖师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拍卖师与其职业身份有关的执业行为,塑造并维护中国拍卖师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促进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遵循爱国守法、公平公正、服务为本、诚信执业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为取得《拍卖师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全体拍卖师按照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的安排接受本公约的宣讲、培训、学习,并书面声明自愿加入本公约接受同业及社会监督。
第二章 自 律 条 款
第四条 要自觉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规,维护拍卖活动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境外主持拍卖会时应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
第五条 要注意仪容仪表,举止大方、言行规范,体现中国拍卖师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 要勤勉敬业、持续学习、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推动拍卖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 要精诚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学习,摒弃不良作风,树立良好风尚。
第八条 要廉洁自律,不接受拍卖当事人合同之外的报酬或利益。
第九条 要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拍卖活动。
第十条 要依法保守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商业秘密和信息。
第十一条 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拍卖师正当权益。
第十二条 不得与拍卖当事人恶意串通,操纵价格,损害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不得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拍卖标的瑕疵,损害其他拍卖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不得为非拍卖企业、超范围经营拍卖企业或明知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拍卖企业主持经营性拍卖会。
第十五条 不得将拍卖师证书借予他人或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主持拍卖会(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拍卖)。
第十六条 不得在暂停执业资格期间或尚未注册期间主持拍卖会。
第十七条 不得在主持拍卖会时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十八条 不得未经注册单位的同意,为其他拍卖公司主持拍卖会。变更注册拍卖企业时,不得损害原注册拍卖企业的合法利益。
第三章 公 约 执 行
第十九条 为有效执行本公约,中拍协拍卖师分会成立自律公约监管委员会,作为本公约执行机构。监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具体安排,由中拍协拍卖师分会负责推选和落实。
第二十条 监管委员会对拍卖师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监督,接受同业及社会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分别对违反公约的拍卖师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处理;违反拍卖师监督管理规定的,提请中拍协负责拍卖师管理的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拍卖师警告、暂停或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有违反公约行为并被处分的拍卖师自处分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拍卖师培训教官或考官。拍卖师注册企业存在管理过失的,提请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取消企业参与行业评优、评级的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自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分会执委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分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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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要求和协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2:30在河南省文学院报告厅召开河南省拍卖行业协会五届四次理事会暨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省拍协工作报告;
2、听取中拍协六届四次理事会议情况报告;
3、听取和表决关于调整理事单位和新入会企业的建议;
4、颁发省拍协第五届副会长聘任证书,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证书。
二、会议安排:
会议时间:2024年1月12日下午2:30
会议地点:河南省文学院二楼报告厅(郑州市经三路与晨旭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三、参会人员:
河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全体理事单位。
四、会议要求:
1、理事单位必须准时参会。
2、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并出具委托书委派他人参会。
3、1月8日前请将参会回执表报送省拍协秘书处。
4、参会人员着装整洁。需要住宿的代表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会议期间,提供免费停车。
五、会议联络
联 系 人:武 滨 张莹莹
联系方式:0371-63937879
电子邮箱:henanpaixie@sina.com
河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二0二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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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拍卖企业参评的意愿,经研究,定于2024年1月正式启动2024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4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为全面复评,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1月-2027年12月)。
1.无现行有效资质的拍卖企业,以及2017年(含)以来曾参评并获现行有效资质的拍卖企业均可申请参评。
2.因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等级评估结果将在2024年等级评估结果公布后失效,建议以上年份参评并获得资质等级的拍卖企业积极参评。
二、 参评条件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参评企业应符合GB/T 27968-2011中“3.1.2参评企业准入条件”的要求。
申报参评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登记下发时间,应均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志愿申报AAA级的拍卖企业,应符合GB/T 27968-2011“4.1.1参加AAA级企业评估的基本条件”的要求并成立于2018年12月31日前。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依据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GB/T 27968-2011)、第1号标准修改单、《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第一号标准修改单释义》(2023年修订版)等文件开展。(上述文件,见附件1、2、3)
四、评估申报
(一)资料提交
拍卖企业须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进入“企业等级评估管理系统”在线申报参评;通过条件审核后方可在线缴费并填报提交有关数据和资料。(评估申报及审核各阶段的安排与要求,见附件4)。
企业参评申报自2024年2月26日正式开始。条件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
(二)注意事项
1.参评企业应准确填写联系人、电话、邮箱及相关联系信息,全程关注评估办短信、邮件及申报系统后台通知。
2.申报资料一经提交,企业不可再自主返回修改。资料审核阶段企业应随时关注系统中反馈的初审意见。如有驳回修改要求,应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3.评估系统设置初评分数显示功能。申报企业可在初审评分后在系统中对非经营指标进行一次修正补报。后续,评估办将不再接受资料补报。
五、工作组织
本次评估工作由中拍协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委员会领导部署,由中拍协评估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协助配合,由“北京中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申报技术服务。
六、联系方式
(一)评估申报问题的咨询,请联系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欧树英 张 琦
电 话:010-64936477
电 邮:pingguban@caa123.org.cn
(二)申报系统问题的咨询,请联系网络服务部。
联系人:魏茂乾
电 话:4008985988
电 邮:maoqian@caa123.org.cn
(三)举报和监督,请联系评估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季乐
电 话:010-64932499
电 邮:jile@caa123.org.cn
附件:
2.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3.《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第一号标准修改单释义》(2023年修订版);
4.《2024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安排》;
5. 企业等级评估系统使用手册(待上传)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原文件及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caa123.org.cn/mainSetting/99/1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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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企业及拍卖师:
依据《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中拍协﹝2017﹞第58号)的规定,按照中拍协秘书处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11月-12月开展2024年度拍卖师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第1期至第35期拍卖师
二、注册申请、审核流程
(一)拍卖师注册申请
1.拍卖师应使用拍卖师管理号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www.caa123.org.cn),在“个人中心”-“拍卖师注册”中申请注册。
拍卖师个人信息如未完善,请先完善个人信息,然后按系统提示填报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缴纳注册费
拍卖师注册费用 10元/人
拍卖师首次注册费用 20元/人
已缴纳拍卖师分会2023年度会费的拍卖师可免除注册费用。
(二)注册企业初审
1.初审流程及要求
拍卖企业在拍卖师提交注册申请后,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本企业账户,在“拍卖师管理”板块中对本单位申请注册的拍卖师进行初审;拍卖企业对申请注册有异议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送省(区、市)协会。
2.初审内容
(1)拍卖师申报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是否准确、真实,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在有效期内;
(2)拍卖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复审
1.复审流程及要求
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对注册在本省(区、市)企业的拍卖师进行复审;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对申请注册有异议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送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2.复审内容
(1)拍卖师申报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是否准确、真实,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在有效期内;
(2)拍卖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3)查询企业初审中是否有对拍卖师提出异议的情况,并对有异议的提出本协会意见。
(四)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准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对注册申请资料、企业初审及省(区、市)协会复审意见复核后,对符合申请注册条件的拍卖师予以核准注册,并颁发电子版《2024年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
三、注册、审核时间安排
(一)拍卖师注册申请提交和企业初审时间:
2023年11月21日-12月20日
(二)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21日-12月25日
(三)中拍协核准时间
2023年12月4日-12月29日
(四)结果查询
2024年1月4日后,完成注册的拍卖师可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个人中心中查询注册情况并打印《2024年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
四、注意事项及其他
(一)选择网络继续教育的拍卖师,请务必在提交注册申请前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45学时。
(二)尚未注册账号的筹建中企业,需在中拍协网站上进行企业注册,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再对拍卖师注册进行审核。
(三)拍卖师正在进行注册单位变更的,需先完成注册单位变更,再提交注册申请。拍卖师提交注册申请后,至《2024年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打印前,暂停办理注册单位变更。
(四)拍卖师所在拍卖企业有更名的,或企业名称与《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上名称不一致的,请企业登录企业用户中心维护企业信息,更正企业名称。
(五)未申请2024年注册的人员,2024年度执业状态将调整为“非执业”,不得主持拍卖会。
五、联系方式
如有咨询,请联系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管理部。
联系人:张懿 刘颂
电 话:010—64931499
如遇需要找回拍卖师、拍卖企业的密码、登录系统无法正常显示、附件上传失败等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络技术支持:400-898-5988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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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拍卖师: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3年拍卖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拍卖师理论水平、业务操作技能及综合素质能力,我会将于近期继续开展2023年拍卖师网络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按照拍卖师管理有关要求,拍卖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应不少于45个学时。为方便拍卖师学习,今年的网络继续教育共提供约55课时,拍卖师可根据情况选择自己需要的课程进行学习。
二、学习安排
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开通的时段为:2023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
自10月9日起,拍卖师可以直接在中拍协网站上缴费并学习,网络课程的学习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完成2024年拍卖师注册工作。
三、其他事宜
(一)拍卖师应按照《网络课程学习基本操作流程》(见附件)进行网络课程的学习。
(二)拍卖师在操作、汇款和网络上课等方面如有疑问,可咨询中拍协网络服务客服。
电 话: 4008985988
电子邮箱: zhangjing@caa123.org.cn
(三)网络继续教育45学时共计800元,拍卖师可通过网银或支付宝方式缴费,不再接受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
(四)手机 APP 近期会上线供大家学习使用,小程序不再同步更新。
附件:《网络课程学习基本操作流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关于继续教育发票及退费
今年继续教育缴费发票采用航天金税自动开票系统,在缴费成功后系统会按照您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生成电子发票。请准确填写手机和电子邮箱,以便接收电子发票。开通学习不超过5课时的,如特殊原因可申请退费;更换发票,请您在90天之内在中拍协官网提交退费及换票申请,联系中拍协财务部门退、换发票事宜,联系电话01064935099(发票仅限更换一次,跨年不予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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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拍卖企业:
为加强拍卖企业后备人才培训, 提高拍卖从业人员对行业规范、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避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现象。推动河南省拍卖行业依法合规、平稳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拍卖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班。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的学员由省拍协颁发《河南省拍卖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全省拍卖企业均可报名参加,尤其面向新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业人员,拟参加国家注册拍卖师考试人员,有意从事拍卖行业的社会人员。
为保证培训质量,招生限额60名,以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二、师资设置
由省拍协聘请业内专家学者授课。
三、课程设置
拍卖概述、拍卖法、拍卖基本规则、拍卖流程、行业监管、拍卖相关法律法规、拍卖实务等。
四、培训费用
省拍协会员单位免费参加,食宿自理。
五、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8月9日下午15:00-19:00
培训时间:2023年8月10日-11日
六、培训地点
郑州市文鼎雅轩酒店(郑州市经三路与广电南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省文学院院内)
酒店联系电话:15639070768
七、注意事项
1、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23年8月5日前将《回执表》及2寸电子版证件照发送至省拍协邮箱(henanpaixie@sina.com)。
2、培训报到时需提交《拍卖从业人员培训登记表》一份。
3、报名后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请务必于开班3日前致电省拍协说明情况。
4、如需要食宿请致电省拍协秘书处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3937879 15537118218
联 系 人:张莹莹 武 滨
协会地址:郑州市任砦北街2号1号楼218
附件一:《河南省拍卖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附件二:《拍卖从业人员培训登记表》
河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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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拍卖企业参评的意愿,经研究,定于今年6-12月份,为有参评意愿的拍卖企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现将2023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3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为常规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三年。评估对象包括:
1.首次申请参评的拍卖企业;
2.2017年之前获得资质但现已资质失效的拍卖企业;
3.2017年以来曾参评并取得现行有效资质,但有继续升级意愿的拍卖企业。
2024年3月将启动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公布后,现行有效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等级评估结果(有效期已达到或超过三年的)将失效。
二、 参评条件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参评企业应符合GB/T 27968-2011中“3.1.2参评企业准入条件”的要求。
申报参评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登记下发时间,应均不晚于2019年12月31日;志愿申报AAA级的拍卖企业,应符合GB/T 27968-2011“4.1.1参加AAA级企业评估的基本条件”的要求并成立于2017年12月31日前。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依据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GB/T 27968-2011)、第1号标准修改单、《2023版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第一号标准修改单释义》等文件开展。(上述文件请参见附件1、2、3)
四、评估申报
1.资料提交。拍卖企业须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a123.org.cn),进入“企业等级评估管理系统”在线申报参评;通过条件审核后方可在线缴费并填报提交有关数据和资料。(评估申报及审核各阶段的安排与要求,请参见附件4)。
企业参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日,资料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
2.注意事项。
申报资料一经提交,企业不可再自主返回修改。资料审核阶段企业应随时关注系统中反馈的初审意见。如有驳回修改要求,应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本次评估系统新增初评分数显示功能,申报企业可对非经营指标进行一次修正补报。后续评估办将不再接受资料补报。
五、工作组织
本次评估工作由中拍协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委员会领导部署,由中拍协评估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协助配合,由“北京中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申报技术服务。
六、联系方式
(一)评估申报问题的咨询,请联系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欧树英 张 琦
电 话:010-64936477
电 邮:pingguban@caa123.org.cn
(二)申报系统问题的咨询,请联系网络服务部。
联系人:魏茂乾
电 话:4008985988、010-64935090
电 邮:maoqian@caa123.org.cn
(三)举报和监督,请联系评估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季乐
电 话:010-64932499
电 邮:jile@caa123.org.cn
附件:
3.《2023版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第一号标准修改单释义》;
4.《2023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安排》;
5.企业等级评估系统使用手册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原文件及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caa123.org.cn/main/article_model.jsp?contentid=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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